上海市海洋局关于长江原水过江管工程 的用海公示

审批
上海-上海-浦东新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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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原水过江管工程 的用海公示
时间:2024-10-31

依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受理了长江原水过江管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长江原水过江管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越江通道长江隧道保护带内侧,管线基本与之平行,输水管道**岛过江点设在长****基地之间、新开港西侧的长江大堤内,浦东登陆点为**区的五号沟地区。用海内容为2回水管,本项目用海类型为 工矿通信用海 中的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申请用海面积为26.8633公顷,用海方式为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

申请用海期限:23年。

长江原水过江管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

(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 克吕格;中央经线121 30 E)

点位

北纬

东经

点位

北纬

东经

1

31 18 59.004

121 40 57.541

8

31 22 13.946

121 42 25.402

2

31 20 18.482

121 41 34.630

9

31 22 09.833

121 42 23.145

3

31 20 22.598

121 41 36.514

10

31 22 07.672

121 42 22.015

4

31 22 04.983

121 42 22.450

11

31 22 05.478

121 42 20.977

5

31 22 07.139

121 42 23.470

12

31 20 23.085

121 41 35.038

6

31 22 09.262

121 42 24.580

13

31 20 18.987

121 41 33.162

7

31 22 13.245

121 42 26.766

14

31 18 59.972

121 40 56.290

2回水管(1-2-…-14-1)用海面积26.8633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市**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6658、****6736

传真:****593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