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科研平台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间的学术交流,为进一步促进本院学科发展,优化科研布局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以高水平临床基础研究为突破口,设立****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简称:开放基金)。本基金以开放、联合、竞争为宗旨,面向院外省级以上研究平台及机构,吸引国内外相关学科高水平研究人员开展**研究,快速提高本院科研水平及团队培育,以利于本院科研平台的发展和产生高水平成果。 现公布开放基金的申请流程、申报时间及考核要求等相关内容,欢迎有符合条件的院外机构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一、申请人范围及条件
1. 申请者需具有高级职称或已经取得博士学位;
2. 申请人为任职于省级以上研究平台的正式员工,具有高水平研究能力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的专职研究人员,优先资助具有博/硕导资格的申请人,或与本院有实质性**的研究项目。
二、资助研究方向
1.生物传感器应用于重大疾病生物标志检测;
2.重大疾病发病机制研究;
3.医药卫生相关交叉领域研究;
4.自身免疫性疾病生物学特征研究。
三、研究期限与资助额度
开放基金资助期限为3年,总资助金额30万元/项,每年计划资助3-5项;项目年度考核结果将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及资助强度。
四、项目管理
1. 每项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为3年,从获得批准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
2. 开放基金课题经费按年度划拨并专款专用,经费开支主要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经费支出项目包括试剂材料、测试、加工、论文版面费、学术活动差旅费和注册费和专家咨询费,学术活动差旅费和注册费不得超过年度总经费的20%。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课题经费的30%。经费使用须符合承担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3.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允许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果需要进行原则性变更,须在研究期限到期六个月前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内容、原因及变更后补救措施等。
4.每项课题需接受********委员会的监督与管理,****委员会对每项开放基金指定一位专职研究人员作为该项目**者和实施管理者。课题负责人需每年度提交研究计划、研究进展报告、结题总结等,未报送《年度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将终止后续研究经费资助。
5.开放课题研究期满,必须在1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正式发表论文。
五、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时间起,截止时间11月30日。
2.申报材料:
2.1 申请人须根据开放基金资助方向提出申请,鼓励与本院相关学科开展实质性高水平的**研究,申请者提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所在单位或机构应签署意见及签章;
2.2 提交申请单位伦理审查材料,有**单位同时提交**单位伦理审查材料,如不涉及或豁免伦理项目请提交说明材料。
(二)立项
1.在申报截止后一个月内,科技教育处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公布评审结果。
2.获得资助的研究项目,开放基金项目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须申请者所在单位机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未获资助项目完成评审后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将销毁和删除。
六、开放基金结题与考核
1. 项目组在结题到期后一个月内提交《****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学术委员会评审项目结题报告并提出是否验收意见;
2.论文第一作者可标注两个单位,但第一单位必须为**省****、九****实验室/人类遗传******中心。
(1)中文期刊第一署名单位:九****实验室/人类遗传******中心、**省****。
(2)英文期刊第一署名单位:Jiujiang City Key Laboratory of Cell Therapy/Human Genetic Resources Innovation Center, The First Hospital of Jiujiang City, Jiujiang 332000, China。
英文期刊论文标注Supported by Jiujiang City Key Laboratory of Cell Therapy/Human Genetic Resources Innovation Center(No.);
中文期刊论文标注:九****实验室/人类遗传******中心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资助。
3.研究论文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由**省****和研究者所在单位联合申报成果或申请奖励,双方共享成果转让获利,比例另行协商;外籍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结题验收时需提供****、九****实验室/人类遗传******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 SCI论文(中科院大类一区影响因子10分以上)1篇。
5.****教育科技处将组织技术及财务管理专家进行项目技术及财务评审(议),技术评审与财务评议均采用量化百分表,技术评审90(含)分以上为优秀;80(含)-90分为良好,70(含)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财务评议90(含)分以上为优秀;80(含)-90分为良好,70(含)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如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转移、提供虚假财务资料、拒绝提供财务资料等任何一种行为均为不合格。
七、联系方式
纸质申请材料寄至:**省**市****1号楼5楼科技教育处,聂老师/佘老师收;
联系人:聂老师 139****7976
佘老师 135****3751
Email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