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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经**县、北川羌族****建设局分别**属地发展改革、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评估考核了**县、北川羌族自****处理厂、北川羌****水厂《运行合格证》,考核结论为合格。市住建委复核结论为合格,现予以公示。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住建委反映。地址:**市涪**云泉南街2号,邮编:621000,联系人:喻碧峰,联系电话:137****3098、081****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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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