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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昆莎乡那木如村**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昆莎乡那木如村**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地区**县昆莎乡那木如村
建设单位:********文物局)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77****5637
建设单位:********文物局)
建设地点:**自治区/**地区/**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