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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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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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925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办公用房租赁 (42万元/年,协议期拟定为2年,至2026年12月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92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拟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对象为:****。2021年11月****与****签订 3 年租赁合同,目前租赁期将满。
****在现办公地点已有 4 年。****政府所在地(**南**新区)内,****门市****旅游局、****新闻出版局 2 公里以内,利于执法工作开展、办案程序运行、案卷移送安全等;该场所建筑面积 560 平方米,可容纳编制及额定编外人员办公空间、办案、技术监管、会议、储藏各类功能空间;建筑结构牢固,布局合理,满足现代化办公、办案建设要求;配套设施合理,满足执法车辆停放、办公人员就餐等需求。经过三年租赁体验,可满足办公办案需求。如更换场地,在现有的条件下新租赁的场所将无法保证提供原有办公地点所处的配套设施,且重新装修成本大幅增加。
为此,根据《****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 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已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小组合议后认为,可以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路5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章炎

联系电话:0572-****910

传 真:/

地 址:******新区仁皇山路1108号4楼

2.****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2-****216

传 真:/

地 址:**市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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