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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工程****委员会评审,周恺敏等98位同志具备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罗倍增等132位同志具备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李琴等8位同志具备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示。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
公示时间:11月4日—11月8日(5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6楼)。
联系电话:0563-****256(专技科)
监督电话: 0563-****775****纪检组)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2024年度**市工程****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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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