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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30
根据《**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18〕38号),结合实际情况,市发改委起草了《****殡仪馆继续执行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2024年8月9日至8月23日,市发改委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收到多种方式回复19条反馈,均无意见。****财政局****殡仪馆遗体接运车辆**面包车达到报废年限,已经报废,为保障困难丧户基本丧事需求,维持现行遗体接运收费260元的低档收费标准,****殡仪馆从用于遗体接运收费标准400元的车辆调整一部分车辆,用于遗体接运260元的低档收费,用于遗体接运车辆**G5收费标准400元不变,仍执行原标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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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