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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22号)、《关于下达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113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部分农业重点项目)的通知》(粤财农〔2023〕221号)和《关于做好**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的通知》(汕农农函〔2024〕2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申报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主体及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主体及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 月4日至2024年11 月 8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莫道存,联系电话:0660-****918)
附件: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名单及贴息金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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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
附件
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名单及贴息金额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申报主体 | 建设项目名称 | 贷款金额 | 核算贴息金额 |
| 1 | ********社 | ********社保鲜冷链项目 | 100.00 | 1.00 |
| 2 | 陆******社 | 陆******社保鲜冷链、粮食烘干项目 | 190.00 | 1.90 |
| 3 | 陆******社 | 陆******社保鲜冷链项目 | 130.00 | 1.30 |
| 合计 | 420.00 | 4.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