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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6〕22号)和《****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6〕83号)文件精神,****医院、****医疗机构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申报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医疗机构或个人超出公示范围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卫生健康局****监督所举报,我局将核实情况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0870-****824
****卫生监督所:0870- ****716
邮 箱:****@163.com
邮 编:654600
地 址:**市巧****社区迤博6组(****医政药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