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五一大道两厢花卉布置(管养)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881.98 |
| 合计金额小写: ****881.98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佰陆拾伍万零捌佰捌拾壹元玖角捌分 |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所属行业 | 承接商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五一大道两厢花卉布置(管养)项目 | 其他未列明服务行业 | **** | 年 | 1 | ****881.98元 | ****881.98元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二年合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923993K),****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27280M ) |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按照合同每三个月验收付款一次,第三个月检查考核后,次月上旬内在乙方出具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后,由甲方付款给乙方。乙方未依约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作违约,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甲方支付合同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本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的,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如因乙方提供的账户错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且必须符合招标书要求。
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甲方依据合同附件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甲方依据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2、由甲方组织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检查,定期考核每月月底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一个季度总结讲评两次。一年组织一次专家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小组验收的必须出具验收报告。
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答复质疑,组织质疑复核,配合处理相关的投诉。
7.违约责任7.4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5 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任一项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分别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7.6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且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甲方应承担应付货款的利息。
7.7 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若乙方每月/季度考核分数低于85分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8若因财政评审程序或财政预算拨付延迟等非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9本合同所称违约金系双方协商确定,旨在促进合同的更好履行,具有补偿和惩罚的双重性质,双方皆不同意裁决机构以任何理由对违约金的数据进行调整。
7.10 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逾期可得利益,以及守约方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鉴定费、执行费等所有费用。
花卉景观维护人员是乙方的员工,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乙方负责维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本协议不适用第7.1、7.2、7.3款。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公章): | 中国****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二办八楼 | 地址: | **省**市**区 **市******社区居委会5栋406房 |
| 法定代表人: | 邓鹏宇 | 法定代表人: | 邱迪 |
| 委托代理人: | 刘辉 | 委托代理人: | 邹双双 |
| 电话: | 0731-****5967 | 电话: | 0731-****8888 |
| 传真: | 0731-****5955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