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000MA6HQ10B8N | 建设单位法人:谢在先 |
| 周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红果街道纸厂村十一组 |
| ********煤矿(优化重组)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610-B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红果街道纸厂村 |
| 经度:104.435424 纬度: 25.777431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13 |
| 黔环审〔202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7-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415.62 |
| 2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000MA6HQ10B8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6J3KGLX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6H9W747L | 竣工时间:2024-06-01 |
| 2024-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01 |
| 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9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90万吨/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利用现有主斜井作为本次设计的主斜井、利用现有副斜井作为本次设计的副斜井,利用现有回风斜井作为本次设计的回风斜井。后期新增材料斜井,净断面为:15.2m2,后期将现有的副斜井改造为行人斜井;首采区为一采区,采用双翼布置,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矿井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 实际建设情况:和批复的环评报告书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目前建设有一座规模为400m3/h****处理站,采用曝气调节+隔油+混凝沉淀+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复用的处理工艺,此处理站能满足一采区开采期间的矿井水处理需求,建设单位应当在一采区开采****处理站的扩建工作,****处理站总规模达到750m3/h,满足各阶段最大涌水量处理需求。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作为井下防尘用水、地面生产用水、绿化和道路防尘洒水、瓦斯抽放站补充水、瓦斯电站补充水等,其余自流排放进入打牛厂小溪,SS去除率≥95%,COD去除率≥85%,Fe去除率≥67%,Mn去除率≥60%,石油类去除率≥97%。目前已经建设一座规模为180m3/d****处理站,采用预处理+A2O+消毒处理工艺,其处理规模偏小,环评要求增设一座规模为120m3/d****处理站,继续采用现有的处理工艺,处理站总规模达到300m3/d。处理后的生****煤厂生产补充水,其余部分与复用剩余的矿井水一同外排,COD的去除率≥90%,BOD5的去除率≥90%,SS的去除率≥90%,NH3-N去除率≥73.3%。采用隔油池收集处理后进入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矸石装车场地2:经计算,该区域一次初期雨水量为56.62m3,现状设置了一座容积为60m3的沉淀池,其容积能够满足要求。收集的初****处理站进行处理;矸石装车场地1:经计算,一次初期雨水量为16.99m3,场地冲刷水通过边沟引流进入沉淀池(20m3),收集的初****处理站进行处理。经计算,淋溶水产生量为36.17L/s,淋溶水池的容积按照最大暴雨日2.0h以上停留时间考虑,则淋溶水池的容积不得低于260.4m3,现状设置了150m3+150m3的池容组合,池容满足要求,收集的淋溶水采用专****处理站,同时淋溶水上清液作为矸石运输车辆的冲洗补充水。本项目原煤经过皮带****煤厂进行洗选加工,在洗煤厂厂区门口布置车辆冲洗设施,本项目不再单独布设,在057乡道转临时排矸场的路口处布置有车辆冲洗设施,冲洗废水和临时排矸场淋溶****处理站进行处理。 (2)废气:原煤皮带运输机、转载点、矸石转运场地:皮带运输走廊建设为全封闭式;转载点密闭;两处矸石转运场地地面加固处理并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 TDS块煤干选系统:配套滤筒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废气处理设施风量为20000m3/h,经过处理后,处理效率可达到99.5%以上,采用15m排气筒排放。 临时排矸场:推平压实,边堆边复垦,同时采取洒水降尘。 车辆运输: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超载超速;加强进场以及场内公路维护; 矿井通风:井下推广湿式作业,设置集中瓦斯抽放站并进行综合利用。 (3)固体废物:矸石尽量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时运往临时排矸场,规范建设截排水沟、挡墙、排水涵洞、淋溶水池,并定期洒水降尘。****处理站****煤厂煤泥处理系统脱水,与洗煤厂煤泥一同外售,不外排。废碳分子筛:交由供应厂家进行回收再生。工业场地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干化处理后,定点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机修危废、在线系统危废布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液压油及废乳化液分别采用桶装容器分别储存,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坑木加工房: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圆锯等设备减振等处理措施;夜间不工作。机械维修:机修设备位于厂房内,减少冲击性工艺;夜间不工作。制氮机:采用实墙结构隔音,分离机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泵类:基座减振,泵类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房屋结构隔声。压风机:空压机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建筑结构隔声。TDS干选机:设备基座减震,布置在封闭式井口房内。瓦斯抽放站:安装消声器,室内布置,利用房屋结构隔声。通风机:进风道采用混凝土结构,出风道内安装阻性消声器,扩散塔排放。其他噪声控制措施:工业场地周边近距离范围内均有居民分布,环评要求边界围墙的高度不低于2m且加高距离居民点较近一侧边界围墙,TDS块煤干选系统附近的厂界单独布置声屏障,高度不低于2.5m,最大化降低其对纸厂2居民点的影响;同时加大厂区绿化,尽可能形成绿化隔离带。对无法采取降噪措施的各作业场所,操作工人设置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工作时佩带耳塞、耳罩和其它人体防护用品。 (5)绿化:工业场地及道路已绿化,工业场地、各个场地地面硬化处理。 (6)环境监测设备:****实验室,购置常规监测设备,矿井污废水总排口、****处理站****处理站出水口均安装全自动在线监测仪,购置地表沉陷观测设备等;在线监测仪的监测项目:pH、COD、流量、SS、氨氮共5项。 (6)环境管理:1.环境管理机构人员落实,职责明确;2.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3.验收施工期环境监理记录,核实施工期环保措施是否切实落实。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一采区开采还未开采结束,矿井水涌水量现有规模完全满足要求。后续矿井水处理设施扩建后单独验收;现有人员没有增加,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满足要求,后续煤矿增加人员或者生活污水量增加后增建一套。扩建后单独组织验收;目前矸石淋溶水很小,只能满足矸石堆场的洒水降尘需求,无淋溶水外排。暂时未铺设管线。其余均按照批复的环评报告书措施落实。 (2)废气措施:全部按照批复环评报告书要求落实 (3)固废治理措施:全部按照批复环评报告书要求落实; (4)噪声:全部按照批复的环评报告书落实; (5)绿化:全部按照批复的环评报告书落实‘; (6)环境检测设备:全部按照批复的环评报告书落实; (7)环境管理:按照批复的环评报告书已落实 |
| (1)目前一采区还在继续开采矿井水涌水量现有规模完全满足要求,现阶段无需扩建,待一采区开采完成之前,完成矿井水处理规模的扩建,扩建后单独组织验收;技改后的矿井机械化水平提高,人员无需增加,****处理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要求,无需扩建,如果将来人数增加,另行购置一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1.79 | 20.24 | 0 | 31.79 | 0 | 20.24 | -11.55 | |
| 5.6 | 3.57 | 0 | 5.6 | 0 | 3.57 | -2.03 | |
| 0.06 | 0.04 | 0 | 0.06 | 0 | 0.04 | -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矿井水出口全盐量在216~303mg/L,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全盐量<1000mg/L),Fe未检出,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SS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Mn为0.007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2.0mg/L)同时矿井总排口相关污染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目前建设有一座规模为400m3/h****处理站,采用曝气调节+隔油+混凝沉淀+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复用的处理工艺,此处理站能满足一采区开采期间的矿井水处理需求,建设单位应当在一采区开采****处理站的扩建工作,****处理站总规模达到750m3/h,满足各阶段最大涌水量处理需求。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作为井下防尘用水、地面生产用水、绿化和道路防尘洒水、瓦斯抽放站补充水、瓦斯电站补充水等,其余自流排放进入打牛厂小溪,SS去除率≥95%,COD去除率≥85%,Fe去除率≥67%,Mn去除率≥60%,石油类去除率≥97%。 | 已监测 | |
| 2 | ****处理站 | 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处理后****煤厂洗煤用水,其余达标排放 | 目前已经建设一座规模为180m3/d****处理站,采用预处理+A2O+消毒处理工艺,其处理规模偏小,环评要求增设一座规模为120m3/d****处理站,继续采用现有的处理工艺,处理站总规模达到300m3/d。处理后的生****煤厂生产补充水,其余部分与复用剩余的矿井水一同外排,COD的去除率≥90%,BOD5的去除率≥90%,SS的去除率≥90%,NH3-N去除率≥73.3%。 | 已验收监测 |
| 1 | 废气治理措施 | 厂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的限值要求 | 原煤皮带运输机、转载点、矸石转运场地:皮带运输走廊建设为全封闭式;转载点密闭;两处矸石转运场地地面加固处理并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 TDS块煤干选系统: 配套滤筒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废气处理设施风量为20000m3/h,经过处理后,处理效率可达到99.5%以上,采用15m排气筒排放。 临时排矸场:推平压实,边堆边复垦,同时采取洒水降尘。 车辆运输: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超载超速;加强进场以及场内公路维护 矿井通风:井下推广湿式作业,设置集中瓦斯抽放站并进行综合利用。 | 已监测 |
| 1 | 噪声治理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坑木加工房: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圆锯等设备减振等处理措施;夜间不工作。 机械维修:机修设备位于厂房内,减少冲击性工艺;夜间不工作。制氮机:采用实墙结构隔音,分离机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 泵类:基座减振,泵类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房屋结构隔声。压风机:空压机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建筑结构隔声。6TDS干选机:设备基座减震,布置在封闭式井口房内。瓦斯抽放站:安装消声器,室内布置,利用房屋结构隔声。通风机:进风道采用混凝土结构,出风道内安装阻性消声器,扩散塔排放。其他噪声控制措施:工业场地周边近距离范围内均有居民分布,环评要求边界围墙的高度不低于2m且加高距离居民点较近一侧边界围墙,TDS块煤干选系统附近的厂界单独布置声屏障,高度不低于2.5m,最大化降低其对纸厂2居民点的影响;同时加大厂区绿化,尽可能形成绿化隔离带。对无法采取降噪措施的各作业场所,操作工人设置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工作时佩带耳塞、耳罩和其它人体防护用品。 | 已监测 |
| 1 | 1、设置工业场地废水收集池、管道对生产废水、场地冲刷水收集,****处理站对矿井涌水、场地冲刷水处理,废水达标排放。 2、设置隔油池、****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其余达标排放。 3、设置事故池1个,避免事故情况下废水排放。 4、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对生活垃圾收集,并运至乡镇生活垃圾收中转站处置。 5、工业场地硬化,对各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污水沟等进行防渗处理。 | 全部落实 |
| 1 | 煤矸石:临时排矸场堆存 ****处理站煤泥: ****煤厂与煤泥一起外售。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处理站污泥:干化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废机油:统一收集后,存放在危废暂存间,收集后的废机油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制氮机分子筛:厂家回收 | 全部落实 |
| 1 | 1、村寨保护措施:首采区搬迁:工业场地东南侧、打牛厂小溪东侧的打牛厂居民点(约32户)已经全部搬迁,除此之外,**内的纸厂1****小学位于打牛厂小溪以西的区域虽然分布少量露头区**,建设单位承诺不进行开采,若后期残采该区域**,需要提前完成其采面上部的居民点搬迁。另外**内还有3户零散户位于首采区沉陷影响区域内,应当提前完成搬迁。全井田搬迁:首采区除外,还涉及三道沟居民点(共计7户28人)受到沉陷影响,将会受到Ⅳ级破坏,需要采取搬**置。 2、矿井主要建(构)筑物保护措施:本项目的炸药库和临时排矸场位于**西侧边界外,受沉陷影响较小。 本项目工业场地、洗煤厂留设工业场地煤柱,****煤厂均位于沉陷影响区外,不受影响。 3、公路保护措施:沉陷影响区域内未见省道、国道、高速公路等高等级公路通过,****煤矿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井田范围**村道路的观测,对产生的裂缝及时修补,路面出现的塌陷坑应利用矸石回填并夯实,保证行车安全,对滑坡、崩塌等造成路面被毁的,应组织人员及时疏通; 4、河流保护措施:**内的**主要集中分布在打牛厂小溪以东、纸厂河以北的区域内,****煤矿工业场地以涵洞形****处理站排水口附近以明渠形式引流,打牛厂小溪大部分河段是位于工业场地保护煤柱范围内,打牛厂小溪以西的区域为露头区**,储量小且开采涉及的搬迁工程大,开采深度较浅,容易造成地表水漏失,环评要求留设专门的河流保护煤柱,避免产生水患。纸厂河穿过**南侧,根椐《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为确保井下开采的安全,设计考虑留设河流防隔水煤柱 5、通讯、电力设施的保护措施:矿井正常营运期间,应加强对井田范围内电力、电话线观测,一旦出现电线桩倾斜,应及时扶正,如果有电线或电话线拉断现象,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电力部门,及时架通电力、电话线,保证当地和矿井自身电力、电话不受采煤影响,费用由矿方承担 6、地质灾害治理措施:矿方还应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及时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对地裂缝、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及时回填,并采取堵、排、截等措施,防治地表水渗入井下;对表沉陷造成的植被破坏,应及时恢复,防治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治理措施及监测引自已经批复的《********煤矿(优化重组)项目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7、项目应严格按照《转发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7]23号)要求,进行土地复垦 | 1、根据目前已经实施的搬迁采取的是一次性货币补偿,****煤厂北部已经布置了临时过渡安置区(为移动式板房结构)。除已经搬迁的居民点外,本项目尚涉及7户居民搬迁(均为全井田搬迁,暂不涉及首采区搬迁),按照目前已经搬迁的居民点赔付标准(约每户40万元),共计需要赔付280万元,搬**置资金由建设单位出资,地方政府组织实施,专款专用。搬迁人口除了在原有耕地上继续进行农业生产外,还可通过招工和培训后,****煤矿从事矿业生产活动及服务性工作,****煤矿沉陷区土地复垦和土地整治的有关工作,****政府组织和扶持; 2、已留设保留煤柱; 3、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落实乡村公路保护措施; 4、建设单位已经按照要求落实; 5、建设单位已经按照要求落实; 6、建设单位按照已批复的《********煤矿(优化重组)项目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措施治理。 6、建设单位按照相关专门文件批复进行复垦。 |
| 1 | 1、临时排矸场溃坝风险措施:拦矸坝溃坝风险源项主要是洪水,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做好前期地质勘查工作,避开软弱基底,针对不良地质条件,要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从源头上把好关。 (2)建设完善的排水设施,疏导大气降水,修建排水沟、排水盲沟等。 (3)建设拦挡坝,修建过水涵洞,保证运营期排水畅通,提高挡矸坝的抗洪能力。 (4)评价要求矿方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设计、施工,确保堆场的安全和稳定。 (5)加强堆场的风险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截排水沟,确保雨季排水畅通,防治溃坝风险发生。 (6)减小矸石堆积的斜面坡度,安息角不得大于35°,矸石堆存高度严禁超过安全高度。 (7)落实煤矸石的综合利用方案,减少矸石堆存量,降低环境风险。2、污废水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防范事故排水带来的风险,主要是防范污废水处理排放系统的非正常运行。评价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一采区开采时井下主、副水仓的总容积为2662m3,满足一采区开采期间正常涌水时12h以上的储存需求,满足最大涌水时8h以上的储存需求,具备较强的风险应对能力;本项目在转入二采区开采****处理站的扩建工作,在扩建时可扩大调节池的池容,结合调节池池容、井下水仓容积进行缓冲,原则上必须满足正常涌水时12h以上的储存需求,避免风险事故外排。 ②加大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中调节池的容积(事故排放时作为事故池使用),****处理站调节池容积为150m3,能容纳矿井12h以上生活污水量,并控制调节池在低水位运行,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排水的影响。 ③污废水处理设施的主要设备应设有备用系统,并确保其能正常运转。3、瓦斯利用风险防范措施:①加强风险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禁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区管理、事故管理制度等,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中提出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事故状态自救和互救方法宣传以及应急救援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和抢险实战能力。生产装置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小事故发生的几率。瓦斯泵站、管道输送、****电站设置永久性《严禁烟火》标志,生产人员不准携带易燃物品进入车间区域,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进入车间,不得用铁器相互敲打或敲打水泥建筑物等。 ②加强防火设计和应急设备的配备 厂房建设耐火等级按照二级设计和建设。生产车间内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在生产车间外设置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厂房建设、机械设备等设计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接地措施,防止直击雷和感应雷,配备防爆设备、防毒面具,生理盐水、维生素、葡萄糖水、碘酒等急救药品。 ③加强自动在线监测和控制,****泵站、瓦斯管道、****电站发生爆炸后,自动监控设备及时断开瓦斯抽放管道,减少管道内瓦斯外泄;****泵站、瓦斯电站场地围墙上、储罐车间外墙等设置CH4、CO自动报警装置,确保场地安全;4、废机油、废油脂等处置不当风险防范措施:(1)机修车间废机油、废油脂暂存期间若处置失当,可能导致发生泄露,并逐渐渗入到土壤,污染土壤环境;通过包气带渗入场区地下水,在地下水动力作用下运移扩散造成地下水污染。由于废机油、废油脂等为有机物,天然条件下难降解,其污染持续时间长,恢复治理困难。 (2)采取措施 工业场地必须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日常运行过程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管理维护,同时定期将废机油等危险物转运给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确保危废暂存期间不对环境产生影响;5、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 全部落实 |
| 主斜井利用原主斜井;副斜井利用原副斜井,后期作为行人斜井;回风斜井利用原回风斜井;通风系统利用现有;瓦斯抽放系统设备部分利旧;压风系统 部分设备新增,厂房利用;注氮系统 设备新购,与压风设备联合布置;原煤地面运输、加工系统;矸石装车场地利用现有场地,增设围挡和喷雾洒水装置;备用储煤场利用现有占地建设;临时排矸场利用现有;材料库房(含消防材料库) 改造现机修间;坑木加工房利用现有;主井井口房利用现有;副井井口房 利用现有;绞车房1利用现有;矿办公楼利用现有;职工食堂利用现有;单身宿舍利用现有;灯房、浴室、任务交代室联合利用现有;供电系统、供热系统、给水系统、****处理站扩建现有 ****处理站 前期利用现有,后期扩建;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整治,利用现有,增设部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 / |
| 村寨保护措施:首采区搬迁:工业场地东南侧、打牛厂小溪东侧的打牛厂居民点(约32户)已经全部搬迁,除此之外,**内的纸厂1****小学位于打牛厂小溪以西的区域虽然分布少量露头区**,建设单位承诺不进行开采,若后期残采该区域**,需要提前完成其采面上部的居民点搬迁。另外**内还有3户零散户位于首采区沉陷影响区域内,应当提前完成搬迁。全井田搬迁:首采区除外,还涉及三道沟居民点(共计7户28人)受到沉陷影响,将会受到Ⅳ级破坏,需要采取搬**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目前已经实施的搬迁采取的是一次性货币补偿,****煤厂北部已经布置了临时过渡安置区(为移动式板房结构)。除已经搬迁的居民点外,本项目尚涉及7户居民搬迁(均为全井田搬迁,暂不涉及首采区搬迁),按照目前已经搬迁的居民点赔付标准(约每户40万元),共计需要赔付280万元,搬**置资金由建设单位出资,地方政府组织实施,专款专用。搬迁人口除了在原有耕地上继续进行农业生产外,还可通过招工和培训后,****煤矿从事矿业生产活动及服务性工作,****煤矿沉陷区土地复垦和土地整治的有关工作,****政府组织和扶持;已留设保留煤柱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地质灾害治理措施:矿方还应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及时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对地裂缝、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及时回填,并采取堵、排、截等措施,防治地表水渗入井下;对表沉陷造成的植被破坏,应及时恢复,防治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治理措施及监测引自已经批复的《********煤矿(优化重组)项目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项目应严格按照《转发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7]23号)要求,进行土地复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主斜井利用原主斜井;副斜井利用原副斜井,后期作为行人斜井;回风斜井利用原回风斜井;通风系统利用现有;瓦斯抽放系统设备部分利旧;压风系统 部分设备新增,厂房利用;注氮系统 设备新购,与压风设备联合布置;原煤地面运输、加工系统;矸石装车场地利用现有场地,增设围挡和喷雾洒水装置;备用储煤场利用现有占地建设;临时排矸场利用现有;材料库房(含消防材料库) 改造现机修间;坑木加工房利用现有;主井井口房利用现有;副井井口房 利用现有;绞车房1利用现有;矿办公楼利用现有;职工食堂利用现有;单身宿舍利用现有;灯房、浴室、任务交代室联合利用现有;供电系统、供热系统、给水系统、****处理站扩建现有 ****处理站 前期利用现有,后期扩建;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整治,利用现有,增设部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 / |
| 村寨保护措施:首采区搬迁:工业场地东南侧、打牛厂小溪东侧的打牛厂居民点(约32户)已经全部搬迁,除此之外,**内的纸厂1****小学位于打牛厂小溪以西的区域虽然分布少量露头区**,建设单位承诺不进行开采,若后期残采该区域**,需要提前完成其采面上部的居民点搬迁。另外**内还有3户零散户位于首采区沉陷影响区域内,应当提前完成搬迁。全井田搬迁:首采区除外,还涉及三道沟居民点(共计7户28人)受到沉陷影响,将会受到Ⅳ级破坏,需要采取搬**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目前已经实施的搬迁采取的是一次性货币补偿,****煤厂北部已经布置了临时过渡安置区(为移动式板房结构)。除已经搬迁的居民点外,本项目尚涉及7户居民搬迁(均为全井田搬迁,暂不涉及首采区搬迁),按照目前已经搬迁的居民点赔付标准(约每户40万元),共计需要赔付280万元,搬**置资金由建设单位出资,地方政府组织实施,专款专用。搬迁人口除了在原有耕地上继续进行农业生产外,还可通过招工和培训后,****煤矿从事矿业生产活动及服务性工作,****煤矿沉陷区土地复垦和土地整治的有关工作,****政府组织和扶持;已留设保留煤柱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地质灾害治理措施:矿方还应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及时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对地裂缝、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及时回填,并采取堵、排、截等措施,防治地表水渗入井下;对表沉陷造成的植被破坏,应及时恢复,防治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治理措施及监测引自已经批复的《********煤矿(优化重组)项目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项目应严格按照《转发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7]23号)要求,进行土地复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主斜井利用原主斜井;副斜井利用原副斜井,后期作为行人斜井;回风斜井利用原回风斜井;通风系统利用现有;瓦斯抽放系统设备部分利旧;压风系统 部分设备新增,厂房利用;注氮系统 设备新购,与压风设备联合布置;原煤地面运输、加工系统;矸石装车场地利用现有场地,增设围挡和喷雾洒水装置;备用储煤场利用现有占地建设;临时排矸场利用现有;材料库房(含消防材料库) 改造现机修间;坑木加工房利用现有;主井井口房利用现有;副井井口房 利用现有;绞车房1利用现有;矿办公楼利用现有;职工食堂利用现有;单身宿舍利用现有;灯房、浴室、任务交代室联合利用现有;供电系统、供热系统、给水系统、****处理站扩建现有 ****处理站 前期利用现有,后期扩建;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整治,利用现有,增设部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 / |
| 村寨保护措施:首采区搬迁:工业场地东南侧、打牛厂小溪东侧的打牛厂居民点(约32户)已经全部搬迁,除此之外,**内的纸厂1****小学位于打牛厂小溪以西的区域虽然分布少量露头区**,建设单位承诺不进行开采,若后期残采该区域**,需要提前完成其采面上部的居民点搬迁。另外**内还有3户零散户位于首采区沉陷影响区域内,应当提前完成搬迁。全井田搬迁:首采区除外,还涉及三道沟居民点(共计7户28人)受到沉陷影响,将会受到Ⅳ级破坏,需要采取搬**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目前已经实施的搬迁采取的是一次性货币补偿,****煤厂北部已经布置了临时过渡安置区(为移动式板房结构)。除已经搬迁的居民点外,本项目尚涉及7户居民搬迁(均为全井田搬迁,暂不涉及首采区搬迁),按照目前已经搬迁的居民点赔付标准(约每户40万元),共计需要赔付280万元,搬**置资金由建设单位出资,地方政府组织实施,专款专用。搬迁人口除了在原有耕地上继续进行农业生产外,还可通过招工和培训后,****煤矿从事矿业生产活动及服务性工作,****煤矿沉陷区土地复垦和土地整治的有关工作,****政府组织和扶持;已留设保留煤柱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地质灾害治理措施:矿方还应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及时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对地裂缝、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及时回填,并采取堵、排、截等措施,防治地表水渗入井下;对表沉陷造成的植被破坏,应及时恢复,防治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治理措施及监测引自已经批复的《********煤矿(优化重组)项目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项目应严格按照《转发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7]23号)要求,进行土地复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