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高新技术科创实验中心(西地块)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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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中心(西地块)项目(EPC)

评标结果公示

****受****和**高****公司委托,对**市****中心(西地块)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10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4室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

****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单位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二:中誉****公司)

****公司(联合体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423MADFDPLFXX(联合体单位一:914********947320C、联合体单位二:914********950056Y)

914********4803703(联合体单位:914********2116530)

914********8537678

(联合体单位:913********626299G)

评标总得分

89.45

81.36

78.05

投标报价(元)

****94600.00

****80188.00

****40907.00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吴利锋

张玲玲

谭绍波

项目经理

(建造师)

吴利锋

常文魁

谭绍波

施工技术负责人

魏宪生

牛敬堂

魏海洲

设计负责人

殷**

翟炜

段敬阳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控制价

****44100元

工期(含施工图设计)

900日历天

900日历天

90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姓 名

人员类别

职务

职业资格

证书

证书编号

1

****

吴利锋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

建造师

豫141********30660

工程师

C201********205800150

吴利锋

项目经理

(建造师)

项目经理

(建造师)

一级注册

建造师

豫141********30660

魏宪生

施工技术

负责人

施工技术

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B091****0138

殷**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国家一级

注册建筑师

202****1183

高级工程师

B202********0136

2

****公司

张玲玲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

建造师

豫141********02753

工程师

C202********205800126

常文魁

项目经理

(建造师)

项目经理

(建造师)

一级注册

建造师

豫141********29199

牛敬堂

施工技术

负责人

施工技术

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B091****0140

翟炜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一级注册

建筑师

201****0984

高级工程师

B201********0324

3

****集团有限公司

谭绍波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

建造师

豫141********24550

工程师

C****11409 00017

谭绍波

项目经理

(建造师)

项目经理

(建造师)

二级注册

建造师

豫141********24550

魏海洲

施工技术

负责人

施工技术

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B202********1469

段敬阳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一级注册

建筑师

200****0557

高级工程师

粤高职证字第030****023949号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竣工验收时间

合同签订规模

1

****

①**县领秀蓝岸商住小区建设工程

②**建业壹号城邦项目(一期一批总承包工程)二标段

①汤****公司

②**建****公司

①2021.7.9

②2021.5.20

①16.5万平方米

②91000平方米

2

****公司

/

/

/

3

****集团有限公司

①国泰嘉园施工(三标段)

②润安万和城住宅小区

①**国泰房****公司

②**市润****公司

①2020.****.23

②2024.5.27

①54745.44平方米

②148863.05平方米

1.3、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评审项目

获奖情况

时间

1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县阳光嘉苑二期(南区、北区)项目1、2、5#楼获2022年度下半年**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2022.****.29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县阳光嘉苑二期(南区、北区)项目(1、2、5#楼)获2022年第二季度**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022.6.27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获2022年度**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2023.3

投标人获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2024.4

设计人员配置1

专业齐全、均为高工

/

设计人员配置2

殷**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城乡规划师

/

高新技术企业

中誉****公司获**省高新技术企业

2023.****.22

工程设计行业AAA诚信单位

中誉****公司****设计行业AAA诚信单位

2024.8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中誉****公司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2024.4

诚信自律建设先进单位

中誉****公司获2023年度**省诚信自律建设先进单位

2024.3

优秀建筑师

殷**获2023年度优秀建筑师

2024.3

2

****公司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凯旋广场1-2#、1-3#、1-5#、1-7#、1-1-A#、1-1-B#楼、地下车库获2023年度上半年**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2023.9.29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凯旋广场1-2#、1-3#、1-5#、1-7#、1-1-A#、1-1-B#楼、地下车库获2022年度上半年**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022.9.6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投标人获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公司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2024.4

设计人员配置1

人员配置齐全且均为高级职称

/

设计人员配置2

/

高新技术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获**省高新技术企业

2021.****.15

工程设计行业AAA诚信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获**省工程设计AAA诚信单位

2022.8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获2022年度**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2023.4

诚信自律建设先进单位

/

优秀建筑师

/

3

****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碧桂园玖彰项目一标段(3#、5#、6#、12#、15#、16#、20#、21#、22#、23#、25#楼及开闭所、公厕01、S-1#楼)获2021年度**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2022.1.29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投标人获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获2023年度**市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2024.5

设计人员配置1

/

设计人员配置2

/

高新技术企业

/

工程设计行业AAA诚信单位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诚信自律建设先进单位

/

优秀建筑师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报价得分

技术标得分

信誉标得分

总得分

1

****

51.36

23.49

14.60

89.45

2

****公司

51.34

21.22

8.80

81.36

3

****集团有限公司

51.98

21.47

4.60

78.05

4

****公司

52.43

21.60

3.00

77.03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交易中心网》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开发区****管理局****执法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02K****502XW

联系人:王卫方

电 话:0372-****393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赵先生

电 话:0372-****581、0372-****101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赵志勇

电 话:13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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