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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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3.2 资质要求 响应人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清晰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车辆租赁或车辆运输服务类业绩。 (注: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1)合同原件的扫描件;(2)中标通知书原件或业主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委托书签字时间为 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3.5 信誉要求 3.5.1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人提供网页截图) 3.5.2 供应商、法定代****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提供网页截图) 3.5.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查询无行贿犯罪。(响应人提供网页截图) 3.5.4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响应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响应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 人员要求 3.6.1项目管理人员 响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可兼职)。 3.6.2 驾驶员 驾驶员须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机关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符合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如无法确定驾驶员,提供承诺书。 3.7车辆要求 响应人提供的车辆应具备一定越野性能的越野车(原值不超过20万元),车辆应为响应人的自有车辆(暂定1辆),车辆车龄需为5年以内(含5年),车辆车龄从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开始计算(提供车辆清单、照片、车辆行驶证和购置发票)或承诺购买新车(提供承诺书)。 响应人须承诺中标后如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车辆发生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并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车辆需综合考虑购置价格、里程及车龄等因素,不低于原提供车辆标准。(提供承诺书)。 3.8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9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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