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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30号)和《****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办法》(景院党发〔2022〕45号)相关规定,****小组考核认定,韦斐等43位同志具备高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徐婷等4位同志具备高校实验师资格,俞楚怡等32人具备高校助教资格,徐光远具备高校助理实验师资格,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0日。
如有异议,****纪委或****反映。校纪委联系电话:0798-****340;****联系电话:0798-****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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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