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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1-****644
传真:0911-****710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县****服务大厅2楼
邮编:7157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锅炉项目 | **省延****中心街39号 | ****(**县120****中心) | ******公司 | ****计划**2台1200KW燃气锅炉。本次拟**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用于冬季供暖,并建设进气管线约20m。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 无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