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口县地质灾害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企业库更新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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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地质灾害限额以下工程

项目企业库更新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县加强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进库、综合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现对参与我县地质灾害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建设的企业库进行更新。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含以前已入库企业)于11月11日前,向我单位提交相关资料申报入库。

一、申请入库的企业应当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税务登记证等;

2.具有独立承揽相应工程的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信用网和信用中国(**)网站上无失信记录;

4.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

5.工程税费必须全额在工程所在地缴纳;

6.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投诉和不良记录。

二、申请入库的企业应提交的基本资料

1.公司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地质灾害工程资质;

5.近五年主要业绩;

6.执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入库资格审查申请表;

8.中国信用网和信用中国(**)网站上无失信记录;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入驻**县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企业库承诺书;

12.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2份。

三、有关要求

在库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行业主管部门查实,立即清退出库,且永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1.发现企业在入库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非法行为的;

2.服务单位有围标、串标、违规转包或分包、挂靠、不按规定履行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服务单位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选定为具体工程服务单位后,中选企业工作懈怠、不按相关制度要求实施工程任务的;

5.****公司在**的办公场所不固定,负责人资料到期没有提交更新的。

同时,各相关企业要注意建库资料中的相关材料的到期时间,请提供最新的材料到应急局办理材料更新手续,如因材料到期没有及时更新,影响投标,我局概不负责。

联系人:柯春 199****8113 ;徐德信 139****4964

附件一:**县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企业库入驻申请表

附件二:入驻**县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企业库承诺书

****

2024年11月5日


附件一: **县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企业库入驻申请表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单位性质

营业执照

是否多证合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营业执照起止之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

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人

手机

办公电话

授权业务人代表

手机

办公电话

机构类型

本地()外地()

本市有无固定办公场所

有()无()

获取荣誉

申请单位承诺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入库材料全部合法属实,如有虚假伪造相关资料,本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盖 章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日 期

















附件二:入驻**县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企业库承诺书

公司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系经依法登记成立的服务性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专业业务服务项目的 级 资质;

二、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律主体;

三、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我公司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政府有关规定和《**县加强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保证按照项目合同履行义务享受权利,按时完成任务,保证服务标准和质量,不参与“价格同盟”,不搞低于成本的恶性竞争;

六、若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我公司愿接受相关处罚。

公司法人签字: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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