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旧厂房改造项目地块位于**市**区溪南镇新美路东侧、水南**侧,占地面积为51900.00m2。该地块原为****工业厂区,主要生产PVC、PET片材,2022年4月停止生产,厂房空置。现用地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1/R22****小学用地(A33)。地块用途原为工业用地,现地块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变更,故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本场地历史沿革如下:
(1)1994年前:该地块为农田。
(2)1994~2022年3月:1994年****开始建设厂房,1994年10月开始生产,期间在2006年扩建生产线,2022年4月停产空置。
(3)2022年5月~至今:2022年5月地块厂房空置,2024年3月开始拆厂房,现状地块内仅剩办公楼、原料仓库及成品仓库未拆除,预计于项目重**设时期再拆除,其余地块均已拆除。
根据污染识别,地块内和地块外东侧、南侧企业,以及周边企业的生产活动可能对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产生一定的影响,存在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多氯联苯类等潜在污染,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初步采样与分析工作,进一步确定场地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
三、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
本次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72号)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的要求进行布点采样,调查工作包含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初步调查部分。
本次初步调查阶段,本地块历史上用途主要为塑料制品,因此按照重点区域布点,按40m×40m正方形网格划分工作单元,在每个工作单元中布设采样点,采用网格布点法和判断布点法相结合的采样方法,在地块内布设35个土壤采样点位,取4~5个深度采样,土壤样品总数142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点位2个。检测项目共57项,包括:①理化性质:pH、含水率;②基本项45项:重金属(7项):镉、汞、砷、铅、铬(六价)、铜、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 、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比、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③特征污染物(10项):石油烃;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锌、锑、氰化物、氟化物;多氯联苯(总量);二噁英。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采样点6个,1个对照点,地块内地表水采样点2个。检测项目有63项:①常规指标(23项):溶解氧、电导率、色度、浑浊度、pH值、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硒、铝、挥发性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碘化物;②重金属(7项):铜、汞、镉、砷、铬(六价)、铅、镍;③挥发性有机物(21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二甲苯(总量)、苯乙烯;④半挥发性有机物(3项):萘、苯并【a】芘、苯并【b】荧蒽;⑤特征污染物(9项):总石油烃、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多氯联苯(总量)、锌、锑、氰化物、甲基叔丁基醚。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表水采样点2个,地表水样品监测指标共53项:常规指标(14项):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以P计)、总氮(湖、库,以N计)、氟化物(以F- 计)、硒、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②重金属(6项):铜、汞、镉、砷、铬(六价)、铅;③挥发性有机物(21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④半挥发性有机物(3项):萘 、苯并[a]芘、苯并[b]荧蒽、⑤特征污染物(9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锑、锌、氰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总量)、甲基叔丁基醚。
底泥检测点位2个,检测项目54项,包括:①理化性质:pH、含水率;②基本项45项:重金属(7项):镉、汞、砷、铅、铬(六价)、铜、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 、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比、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③特征污染物(7项):石油烃;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锌、锑、氰化物。
此次调查工作主要结论如下:
(1)地块内土壤样品:在本次土壤调查中,土壤样品检测值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计算方法、模型和参数推导后的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由地下水监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地下水常规指标中除氨氮、铁、锰、氟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外,其他常规指标均符合筛选值标准的要求。
(3)地块内地表水样品:由地表水监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地表水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检测结果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计算方法、模型和参数推导后的筛选值,其余检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表3 V类标准限值。
(4)地块内底泥样品: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底泥指标监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计算方法、模型和参数推导后的筛选值。
四、 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第二阶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使用。根据导则要求,本阶段初步调查结束,无需对该项目地块进行详细环境调查,无需进行第三阶段调查。
五、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正沅****公司
联系方式:朱工,188****0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