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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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11-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29-****103

传 真:0429-****103

通讯地址:**省**市**县滨河大道8****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1252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中国石****公司辽****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省**市**县**乡马家村马家大**

****

**北环****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将5个30m3地埋油罐(其中2个30m3汽油罐、3个30m3柴油罐),2台4枪汽油加油机、2台双枪柴油加油机全部拆除,更换为5个30m3地埋油罐(其中3个30m3汽油罐、2个30m3柴油罐),3台4枪汽油加油机、1台双枪柴油加油机;新增油气后处理装置(膜分离法)。项目建成后年加汽油量4300吨、柴油量800吨。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以及汽车尾气。卸油、储存、加油作业等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后处理装置(膜分离)处理后由1根4m高排放管排放。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次改扩建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与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加油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加油机等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潜油泵等安装在地埋储油罐内。加油站东、南、西三侧设置实体围墙,隔声降噪。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清罐废油、油泥、废滤芯、废分离膜。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滤芯、废分离膜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贮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清罐废油及油泥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不在厂区暂存,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化粪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加油岛、事故池、截流沟、危废贮存点、油罐区(油罐为双层储油罐)、输油管线(双层热塑性塑料管)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按照重点防渗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站房及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措施,地面硬化处理。

(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运营后,要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发生。重视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及时发现设施存在的隐患。

(八)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定期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风险排查治理。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

责任编辑:叶美琦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