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械数量及规格:
1.租赁名称及型号:挖掘机(含0字头1台、1字头3台、2字头以上型号1台),搅拌机1套(含上料车、配料机),运输车4辆,铲车1台。
2.租赁数量:根据工程需要确定数量,所有机械都是含驾驶员和自带燃油。
3.租赁到场时间:根据杨柳村项目理事会需求1天内提供。
4.使用要求:在挖掘机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损坏,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机械设备维修时间不计入租赁时间。
二、标的最高限价:
无。
三、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本项目其它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机械租赁资格的独******社(报名时须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随机带操作人员的,须承诺使用**镇本地操作员进行操作,按确定的劳务单价计算劳务费用,进入一卡通平台据实发放劳务报酬。
3.投标人须为机械设备和随机带操作人员,按相关要求购买保险。
(三)投标保证金:
不设投标保证金。
四、履约验收:
履约保证金为0.5万元,评比选定的中标方在签定履约协议前****财政所。
五、付款条件及进度:
1.付款实行次月结账制,供货单位将当月机械使用时间进行汇总结算,次月提供销售发票原件,租赁合同原件、资金审批表,经村、镇逐级审核签字,报县发改局审批后向县财政申请付款。
六、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询价评标按《****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租购聘工作方案》进行评比,择优确定供货中标方。标书代写
七、投标须知:
1.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结束,如有不同意见者请****纪委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纪委0831-****177。
2.评比价时间及地点:由****镇杨柳村自行确定(投标方不在现场等候评标),评比结果将在镇、村公开栏进行公示,不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
****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
(******委员会代章)
2024年11月5日
| ****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机械租赁询价报价表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
金额 |
备 注(注明设备和随机操作人员是否已购买保险) |
||||
| 品牌 |
型号 |
已使用 年限 |
随机操作人员姓名 |
(元) |
(元) |
||||
| 1 |
|||||||||
| 2 |
|||||||||
| 3 |
|||||||||
| 总价 |
|||||||||
| 备注:1、所有项目采取单价包干,按实结算。其报单价不管投标人是否漏计,发包人均认为包含了机械设备折旧、维修、保险、燃油、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其单价在施工期间不管任何原因(除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均不得调价)。 2、报价单位按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所供机械设备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3. 单价应是结算的总价,带机械操作人员的劳务费单价应包含在总价内,并承诺使用**镇本地劳动力(特殊设备应具备操作证资格),并进入一卡通平台发放劳务报酬。 4. 询价报价表应随同提供证明具备投标条件所需的资料。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负责人: 询价小组(签字):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