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数量及规格:
(一)采购品种:块石、片石、碎石、中粗石粉。
(二)采购数量:块石9000吨、片石6600吨、碎石8500吨、中粗石粉6000吨(以实际使用为准)。
(三)质量要求:块石、片石应不易风化,大小适中,方便人工砌筑;碎石粒径1.6~2.4cm,大小均匀;所有石材含泥量应在3%以下。
(四)交货时间、地点:根据杨柳村项目理事会施工需求,1天内足量提供到位。
二、标的最高限价:
每样品种单价均不高50元/吨。
三、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竞争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县建立的黑名单中。
(二)本项目其它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材(块石、片石、碎石、中粗石粉等)物资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社(报名时须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章)。
2.投标人须承诺使用**镇本地劳动力进行运输、装卸等,按确定的劳务单价计算供货劳务费用,进入一卡通平台据实发放劳务报酬。
(三)投标保证金:
不设投标保证金。
四、履约验收:
1.评比选定的中标方可以是供应上述采购品种范围的其中一个,也可以是几个品种综合,单项采购或综合采购的履约保证金均为1万元,在签定履约协议前****财政所。
2.验收由采购人负责,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中标人供应的块石、片石、碎石、中粗石粉等,应在询报时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留存在杨柳村,按照不低于留存样品的质量进行供货,否则不予以验收。
4.供货方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交货验收(以车辆不能通行为止),验收合格率必须为100%。
五、付款条件及进度:
1.付款实行次月结账制,供货单位将当月供应物资进行汇总结算,次月提供销售发票原件,供应合同原件、资金审批表,经村、镇逐级审核签,报县发改局审批后向县财政申请付款。
2.不收取质量保证金,验收中出现质量问题的部分,不予验收结算,并由中标人承担包括运输费、劳务费等在内的相应责任。
六、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询价评标按《****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租购聘工作方案》进行评比,择优确定供货中标方。标书代写
七、投标须知:
1.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结束,如有不同意见者请****纪委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纪委0831-****177。
2.评比价时间及地点:由****镇杨柳村自行确定(投标方不在现场等候评标),评比结果将在镇、村公开栏进行公示,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
(******委员会代章)
2024年11月5日
| ****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块石等材料询价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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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其中运输劳务费单价 |
总金额 |
生产企业 |
| 数量 |
(元) |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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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块石 |
15~30kg |
吨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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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片石 |
10~20kg |
吨 |
6600 |
||||
| 3 |
碎石 |
粒径1.6~2.4cm |
吨 |
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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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中粗石粉 |
天然中砂 |
吨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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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所有项目采取单价包干,按实结算。其报单价不管投标人是否漏计,发包人均认为包含了该项承包工程的人工、材料、运输、上下车费、进出场、安装、税费、临时设施等一切费用,其单价在施工期间不管任何原因(除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均不得调价)。 2、报价单位可以选择一个或几个品种进行报价,按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所供物资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3. 单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运输劳务费单价是运输人员的劳务报酬,报价单位须承诺使用**镇本地劳动力,并进入一卡通平台发放劳务报酬。 4. 询价报价表应随同提供证明具备投标条件所需的资料。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负责人: 询价小组: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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