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5日 14:47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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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4:47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市**楼区金鹗东路223号**大楼2栋102室)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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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75.185097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0-****86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洋沙湖大道与中联大道交叉路口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彭** 132****41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楼区金鹗东路223号**大楼2栋10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纯 0730-****860 | ||
| 附件: | |||
| 附件1 | 邀请公告.doc | ||
项目概况
****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楼区金鹗东路223号**大楼2栋1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1850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1850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
详见文件 |
751850.97 |
751850.97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20个日历日内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并调试至运行正常。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按照(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楼区金鹗东路223号**大楼2栋102室)
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报名及委托购买”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楼区金鹗东路223号**大楼2栋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楼区金鹗东路223号**大楼2栋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说明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备注:上述提到的 近三个月 指 2024年08月-2024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 。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6)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7)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8)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递交方式: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月11月12日17:00(**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 ****(**市**楼区金鹗东路223号**大楼2栋102室)
(三)本采****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四)供应商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 /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证合一 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 五证合一 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人如为 三证合一 或 五证合一 须自行注明。未自行注明或者说明的,资格审查主体不予以认定或澄清,因此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洋沙湖大道与中联大道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彭** 132****4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楼区金鹗东路223号**大楼2栋102
联系方式:王纯 0730-****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纯
电 话: 0730-****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