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 目 | 米**回箐沟山洪沟治理工程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米** |
| 说 明 |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以及《****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已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米**回箐沟山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2024年10月22日,建设单****服务中心****中心401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米**回箐沟山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服务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公司、施工单位**省****公司及项目设计单位********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共6人,验收组实地踏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介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支持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情况汇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补充说明,验收组认为:米**回箐沟山洪沟治理工程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取得了批复,基本实施了批复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批复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目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基本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24日。 建设单位:****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唐传顺/159****1097 建设地点:**市米**撒莲镇 ****机关及电话:****水利局/0812-****014 |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