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租项目****2024年度公园照相点招租已获批准,招租人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4年度公园照相点招租。
1.2项目地点:**市**区翠**路67号(公园内)。
1.3服务点概况:本项目共设立四个固定经营服务点(接待点),分别为东门木屋、北门木屋、九曲桥木屋、中心区厕所旁八角楼。
1.4租金底价(最低限价):22万元/年。
1.5租赁期限:原则上为3年(合同根据现有房屋规划事项变化情况进行每半年一签)。
1.6租金交付办法:租金交付实行先交费后使用原则,每半年交付一次。
1.7经营范围:竞租人租赁期间只允许经营摄影、摄像相关事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具体经营项目签订合同后竞租人须报招租人审核并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竞租人经营项目以招租人书面核准项目为准,竞租人经营过程中变更或停止经营项目须提前书面告知招租人,经招租人书面核准通过后予以施行,竞租人需承诺所涉及项目均为无污染(即无油烟排放、无污水排放及其它污染源),否则视作竞租人违约。
1.8租赁要求:
(1)竞租人销售形式以线上为主,线下接洽仅允许在服务点内进行,严禁线下流动揽客。服务点可以配置服务项目宣传点位,所有视觉物料必须标准化,严禁手写、破旧等不规范情况。杜绝一切服务性投诉。
(2)竞租人所有拍摄项目(产品),必须明码标价,线上线下同价。若有促销优惠活动须明确提前告知优惠幅度。
(3)竞租人拍摄项目(产品)须紧跟潮流趋势,随市场变化迅速进行拍摄项目(产品)升级、增加,拍摄项目(产品)须具备较高质量,增加公园相关文化内容,如:翠湖文化主题系列、翠湖周边历史文化主题系列等。
(4)竞租人所有妆造服务仅允许在服务点内进行,严禁在服务点外增设临时性帐篷等。
(5)竞租人照相点服务人员须年轻化(年龄限制18-35岁)、专业化(同行业相关岗位三年以上从业经历),须做到专人专岗,即接待、拍摄、选片、后期制作须有专职负责人,杜绝一人包干情况。工作人员上岗前须通过入职培训,上岗期间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工号牌。
(6)竞租人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设立私人会所,在正常经营期间接待普通游客。
(7)竞租人开展经营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租人相关规章制度,必须证照齐全、明码标价,诚信服务,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哄抬价格和欺诈游客。
(8)招租人有权根据管理需要对包括竞租人在内的所有经营户进行统一管理;并对竞租人的经营情况和防火、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9)招租人保证交付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在交付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招租人对该标的物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2日通知竞租人。检查养护时,竞租人应予以配合。
(10)租赁期间,竞租人自行负责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线路、设施,建筑消防、排污、应急救护等),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竞租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竞租人拒不维修,招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竞租人承担。
(11)竞租人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对出租屋进行内部更新,装修,更改附属设施和设备,但竞租人不得对建筑主体框架进行变动,不得危害建筑安全,不得违章违法加盖、建造附属设施。
(12)合同履行期间(含占用租赁物期间),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收、工商管理费、治安联防费、垃圾清运、卫生防疫、文化管理等费用一概由竞租人承担,由竞租人自行申报交纳,产生的责任由竞租人承担。
(13)竞租人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标的物,竞租人不得自己或许可他人利用租赁标的物开展违法、违规活动。竞租人所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属于合法经营行为。
(14)租赁期内,禁止竞租人存在将全部租赁的标的物或部分标的物再行出租、转租、转让、出让、抵押、承包、转承包、交由第三方经营、设置权利负担等行为或变相实施本条禁止的行为。
(15)竞租人对承租场所外观开展的改造及装修方案须与招租人公园景观相协调,须保证外观更新后与正在开展的翠湖历史文化片区整治提升要求以及招租人其他管理要求相吻合,同时保证对承租物业的内外部更新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方案须经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一致认可并盖章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16)租赁期间,使用该标的物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消防、排污、卫生、治安、绿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7)竞租人租赁期间严禁使用灌装液化气。
(18)竞租人租赁标的物用电负荷以招租人核定负荷功率为准,如竞租人实际用电负荷超过公园限定,由竞租人自行更换/铺设用电线路,相关费用竞租人自行承担。
(19)竞租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周边业态情况,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0)未尽事宜按照成交后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
2 竞租人资格要求
2.1竞租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不得有刑事或民事犯罪记录,承诺成交后以自然人本人为独立法人办理与本项目租赁用途相关的营业执照(提供相关承诺)。
2.2竞租人信誉: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
2.3竞租人相关承诺书:符合招租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格式的要求。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3 招租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竞租者,请于2024年11月5日9:30至2024年11月11日17: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钱工(联系电话:130****8216;邮箱:****@qq.com)办理获取招租文件的相关事宜。
3.2获取招租文件的方式:通过网络方式获取,获取招租文件时发送企业介绍信扫描件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至邮箱****@qq.com。待开标时递交纸质的企业介绍信(原件)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3.3 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 竞租文件的递交
4.1竞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租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管理处会议室。标书代写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文件,视为撤回竞租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租 人 :****
地 址:**市**区翠**路67号
联 系 人:经营科
电 话:0871-****4987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D栋6层
联 系 人:钱工
电 话:136****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