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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区政府工作统筹,拟将以下两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市储备土地提质开发操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序号 |
地块坐落 |
规划用途 |
地块面积 |
| (平方米,以实际测绘为准) |
|||
| 1 |
**市**区建设三路以西、****气象局地块北侧地段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57715 |
| 2 |
**市**区棠下镇华盛路以北、棠下水质净化厂南侧地段 |
61071 |
|
| 3 |
**市**区**大道与大林路交汇处西南侧地段 |
31195 |
二、公告期:
2024年11月6日至12月5日(30天)
三、公告内容: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意向申请以租赁方式取得地块使用权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提出意向用地申请。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
单位地址:**市**区宏达路9号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0-****709
****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