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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4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以及《文学院2023-2024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要求,****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4个,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由学院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按学院评审办法进行评比,按评比结果从高到低产生推荐人选。
学院已于10月中旬完成第一批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https://cll.****.cn/info/1009/13097.htm),并于11月1日发布了《补充公示》(https://cll.****.cn/info/1009/13687.htm),基于以上情况,结合本次追加指标分配情况,拟追加推荐刘海星、乐媛姗、许美玲、蒲谭梅同学获得2023-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因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同步调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评人员,调整情况如下:许美玲、蒲谭梅因获评国家奖学金,不再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施彤娟、王欣依综合排名递补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如有疑问请于5个工作日内(11月5日至11月11日)通过电话、****办公室(0817-****099)反映。如无异议,学院****学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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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