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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现将**玻璃器皿深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本项目位于**市****镇张名村****园区,项目不新增占地,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054日用玻璃制品制造,**玻璃器皿深加工项目并配套建设除尘等相关环保设施。
2024年8月2日,取得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祁生环函字〔2024〕16号)。2024年11月,项目一期工程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完成,现将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调试日期向社会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玻璃器皿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市****镇张名村****园区
建设单位:****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11月5日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2月5日
联系人:薛经理
联系电话:188 0351 8341
邮箱:188 0351 ****@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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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