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李家营镇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8:2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伶伶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4-****666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李家营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4-****84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花园小区3幢13号底商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4-****66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李家营镇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评标办法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评分标准:1、配备队伍,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完善、组织结构完善得8分; 2、配备队伍,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基本完善,得6分; 3、人员配置较少且专业性差,分工不明确得3分。变更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包含但不限于:(1)明确的安全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4)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2分。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1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13时30分”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13时30分。以上变更内容请潜在供应商进入“**公共**交易平台(**县)http://xzspj.****.cn/ggzy/index_xl”以最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请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县李家营镇
联系方式:0314-****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花园小区3幢13号底商
联系方式:031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伶伶
电 话:0314-****666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