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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迳头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更正 |
**市**县迳头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更正公告(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就**市**县迳头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作如下更正:
一、把**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站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4.1条款号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为: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交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1.形式:银行保函或转账(请注明工程项目编号)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缴费的操作详见**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公布的有关规定); 2.金额:30万元; 3.递交方式:采用转账方式的,委托**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代收;采用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方式的,应选用已接入**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建****银行****公司或第****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或担保函,****公司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通过数据电文方式确认。银行保函需为“见索即付型”保函,否则保函视为无效。 4.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89487 。 |
若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