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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辅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辅助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前阳镇前阳村十一组,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4°12′47.927″,北纬39°57′34.941″。公司新上1台3t/h生物质蒸汽锅炉,并配套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同时将现有2台1t/h柴油蒸汽锅炉及储油箱等配套设施拆除。本次仅对辅助工程的锅炉房进行改建,企业服装加工的生产能力和生产工艺等均不发生变化。
二、项目竣工日期
2024年9月13日
三、调试时间
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22日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正栋
联系方式:150****966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