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000吨改性塑料及配套含氟高分子新材料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将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80000吨改性塑料及配套含氟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86.5亩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于**工程塑料产业园内,主要建设综合研发楼、车间、控制室、公用工程房、机修间、泵区、装卸区、事故水池、储罐区、消防循环水池等。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可年产聚烯烃 PE(POE)1000吨、三氟乙酸酐500吨、三氟乙酰乙酸乙酯3000吨、3-氨基-4.4.4-三氟巴豆酸乙酯1500吨,二期工程建设年产改性PA6 74000吨,共计可形成年产80000吨改性塑料及配套含氟高分子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 ****@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毕经理
联系方式: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注:根据《环影响评价公众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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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