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体育中心项目(基础配套设施Ⅱ及提升工程)(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833001)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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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体育中心项目(基础配套设施Ⅱ及提升工程)(项目编号:****)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并将工程完成移交给发包人(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现更正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并将工程完成移交给发包人(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龚州****大队旁)

邮编:537300

联系人:吕经理

电话:0775-****9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万达A9栋27层

邮编:5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1-****526

2024年11月06日

附件:[****001]****中心建设项目-体育中心项目(基础配套设施Ⅱ及提升工程).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11.6---更正公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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