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部《划拨用地目录》的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划拨**县龙苴镇、**镇、伊山镇、小伊镇境内地块,用于建设**至**高速公路**至**段(**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拟划拨供地****566平方米。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如有异议者,可与****联系,联系电话:0518-****77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