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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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2024-11-06 15:5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中“项目名称:****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现更正为:采购公告中“项目名称:****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项目”。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技术资信评审评分表”中:标书代写

项目经理

(1)具有物业管理类证书的得5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获得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物业相关的个人类荣誉的得3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物业相关的个人类荣誉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8分(提供获奖证书或批复或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项目经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13分

现更正为: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技术资信评审评分表”中:标书代写

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

1、项目经理

(1)具有物业管理类证书的得5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的得5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其他相关人员

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的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13分

3、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五、其他要求2、若物业服务合****公司尚未进驻,****公司须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到****公司进驻现场提供服务为止;该阶段服务费包含在本次招标的控制价内。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删除“2、若物业服务合****公司尚未进驻,****公司须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到****公司进驻现场提供服务为止;该阶段服务费包含在本次招标的控制价内”内容。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给各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为民路16号

联系人:李玉鹏

联系方式:139****3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华府御水湾6号铺

联系人:李静 张志华

联系方式:138****7545 138****6069 133****0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鹏(采购人代表)、李静 张志华(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39****3880(采购人代表)、138****7545 138****6069 133****0820(采购代理机构)

****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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