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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精神,****于2024年9月30日在**省华**主持****电厂 2×1000MW **工程(厂区、厂外道路区、厂外取水管线区、铁路专用线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通过了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3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工,027-****6391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委员会****学院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华**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