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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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4-11-06 16:58
项目编号: XZP202****600224
项目名称: ****零星维修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零星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4-11-07 08:30 至 2024-11-11 17:30 |
| 获取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1-21 14:30 |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1-21 14: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室标书代写 |
其他
项目概况: ****零星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花园11幢3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1日 14 时 30 分(**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简要信息 1. 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零星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80000元(按照实际维修量结算) 5.最高限价:审定价的100%(按照实际维修量结算) 6.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在有效期内)。 4.采购人对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 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企业不存在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③****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要求: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①评标时,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②中标公示期间,成交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 http:// 58.****.230:7001/Website/#/compQuery/enterInfoQuery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7日8时30分-2024年11月11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花园11幢3楼)招标代理部 3.获取方式: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获取 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公告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21日14时30分(**时间) 2.地点:********花园11幢3楼)招标代理部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 月21日14时30分(**时间) 2.地点:********花园11幢3楼)招标代理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 2.现场踏勘:自行踏勘。请各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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