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33MA39T3G76Y | 建设单位法人:吕宏林 |
| 邢家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周田镇彩虹大道28号 |
| **县汉仙7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周田镇 |
| 经度:115.****01111 纬度: 25.****797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2 |
| 会行审投资字〔2024〕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9800 |
| 1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33MA39T3G76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核****公司 |
| 913********6268391 | 验收监测单位:核工业**0研究所 |
| 121********204824K | 竣工时间:2024-05-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30uqP7i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农光互补项目,占地115.9hm2,装机容量75MW,建设升压站一座 | 实际建设情况:农光互补项目,占地96.023hm2,装机容量75MW,建设升压站一座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 2、施工废水主要开挖产生的泥浆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清洗产生的废水等,应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进行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用于项目区内植被消纳绿化,不外排。 3、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砖块、混凝土块、钢筋头等不得随意倾倒,用于场区低洼地带回填和场区道路修建。营运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旧电池板、废磷酸铁锂电池等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设备维修废油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设置一般固废间(25m2)和危废间(20m2)各一个,设有效容积为40m3的事故油池1座。一般生产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标准,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方法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规定。 4、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有110kV升压站1台主变压器,光伏阵区35kV箱式变压器,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施工期项目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营运期升压站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服务期满后恢复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植被绿化。 6、公司应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控,在发生风险事故后能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将环境风险控制在最低影响。 7、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 8、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 9、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经调查,施工期已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对于升压站施工场地及进出场道路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运输散状材料车辆,采取了加盖篷布或密闭运输方式,合理计划了施工运输路线,尽量避绕居民集中区;经调查,施工场地设置了硬质围墙,对于易起尘的临时堆土或散状材料,采取了防尘布(网)苫盖。 2、已落实。施工废水主要开挖产生的泥浆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清洗产生的废水等,已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进行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降尘;生活污水已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项目区内植被消纳绿化,未外排。 3、已落实。施工期建筑垃圾未随意倾倒,已进行回用或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现场未发现有垃圾堆放现象;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已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目前暂无废光伏组件、废磷酸锂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和废油产生,后期废光伏组件、废磷酸锂电池产生后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站内已建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物暂存间;设有效容积25m3事故油池1座,可满足贮存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100%变压器油的要求。 4、已落实。施工期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已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光伏阵区35kV箱式变压器已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施工期项目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营运期升压站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已落实。服务期满后将恢复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植被绿化。 6、已落实。公司已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控,在发生风险事故后能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将环境风险控制在最低影响。 7、已落实。公司已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 8、已落实。公司已按规定设置了专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健全了生态环境规章制度,制定了严格的生态环境岗位责任制,并加强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未擅自闲置、停用或拆除污染防治设施。 9、已落实。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已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开展自主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擅自投入营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 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 | 无 |
| 1 | 隔声、合理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2类、4a类标准要求 | 隔声、合理布局 | 本工程升压站四周站界外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2~53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2~44dB(A),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4~5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1~48dB(A),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2类、4a类标准要求。 |
| 1 | 1个危废暂存库,面积约20m2。废光伏板(含逆变器、配电柜、光伏板电极、光伏板组件)及废磷酸锂电池均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废铅酸蓄电池以及设备维修废油、事故废油属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目前已在升压站建设1个危废暂存库,面积约20m2,危废暂存间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要求进行防腐、防渗措施,已正常投入使用。升压站运行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1个危废暂存库,面积约20m2。废光伏板(含逆变器、配电柜、光伏板电极、光伏板组件)及废磷酸锂电池均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废铅酸蓄电池以及设备维修废油、事故废油属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目前已在升压站建设1个危废暂存库,面积约20m2,危废暂存间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要求进行防腐、防渗措施,已正常投入使用。升压站运行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 | 光伏板下方继续进行农业种植,主要种植中药材 | 光伏板下方继续进行农业种植,主要种植中药材 |
| 1 | 事故油池一座,有效容积为25m3 | 事故油池一座,有效容积为25m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1)施工迹地恢复 先清理、拆除施工建筑筑物以及剩余的废弃物,清理场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并翻动硬化地面,再回填表土;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2)植物保护措施 临时用地按照水土保持报告做好相关工程、植物保护措施。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并尽可能选择植被稀疏处,并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施工场地外的林木。 (3)动物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期;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对各类野生动物乱捕乱杀。 (4)水土保持措施 为减少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提出如下生态保护措施: 设置围墙,施工区域封闭;施工用地及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减少水土流失;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减少土石方的运输;表土剥离能于后期植被恢复用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经调查,施工建筑垃圾及剩余废弃物已清理;对于施工临时占地场地进行了清理,并翻动硬化地面,进行植被恢复; (2)经调查,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已进行植被恢复,现场植被恢复良好; (3)经调查,施工期优化了施工方案,尽量缩短了施工时间,减少了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同时施工期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未对各类野生动物乱捕乱杀; (4)经调查,升压站施工前先建立了围墙,施工区域封闭;施工场地外围设置排水沟,收集了地表径流,减少了水土流失;同时控制了施工范围,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