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环发〔2017〕53号)等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就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蓝焰煤层气一体化撬装式污水处理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省**市**县,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该项目处理规模130m3/d,主要内容为在蓝焰煤层气ZH-64,ZH-142,ZH-392,SH-116,SHx133,SHx134/135/136,CZ104,CZ141,CZ248,2012ZX-SP-01V共10座井场内各建设一套撬装式采水净化设备及其配套设备。
2024年4月,****公司****公司委托****编制《蓝焰煤层气一体化撬装式污水处理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4月2日取得沁****管理局的批复(沁审管字〔2024〕56号)。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2024年8月,ZH-64,ZH-142,ZH-392,SH-116,SHx133,CZ104,CZ141,CZ248井场主体撬装式采水净化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全部建设完成,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2024年10月24日,我公司召开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查看了企业现场,检查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核查了相关技术资料,经认真讨论,我公司环保验收合格。
竣工时间:2024年10月28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25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地点:**省**市**县
联系人:梁燕
联系电话:185****7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