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中心〔2024〕15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二次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各分院评议,学校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各分院分管领导分别介绍了本院组织评审情况和推荐学生的事迹基本情况,报告了各院推荐学生的主要奖项和学习成绩核查情况。****小组审定,拟定练鑫豪等12位同学为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
练鑫豪,****学院,2022级,材料工程技术专业,22级材料工程大专班。
侯富程,****学院,2023级,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3级视觉传达大专班。
陈俊辉,****学院,2023级,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23级机电大专3班。
钟史贵,****学院,2022级,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22级机电一体化大专4班。
袁琳,****学院,2023级,大数据与会计专业,23级大数据与会计大专3班。
张雯艳,****学院,2023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23级幼儿托育大专2班。
雷正杰,****学院,2022级,矿山智能开采技术专业,22级矿山开采大专2班。
杨永成,****学院,2023级,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23级钢铁智能冶金大专4班。
刘开丰,****学院,2022级,数控技术专业,22级数控技术大专3班。
胡岚波,****学院,2023级,软件技术专业,23级软件技术大专3班。
丁子慧,****学院,2022级,软件技术专业,22级软件技术大专3班。
刘紫清,****学院,2023级,大数据与会计专业,23级大数据与会计大专1班。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11月13日前向以下部门反映。
纪委办公室:0790-****769 ****中心:079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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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