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金秀****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04日 |
| 标 题:金秀****改革局关于**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金发改审批〔2023〕12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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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关于给予**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公司编制完成,并由******公司组织了专家审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同意建设**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地点:******指挥部****服务部片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0136.92㎡(约合30.21亩),总建筑面积33102.74㎡,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2882.05㎡(地块一建筑面积24239.85㎡:商业网点为1375.11㎡,住宅为22736.56㎡,物业管理用房为128.18㎡;地块二建筑面积8642.2㎡:商业网点为551.42㎡,住宅为8054.92㎡,消防控制室为35.86㎡),不计容建筑面积(架空层面积)220.69㎡。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绿色建筑,以及配套建设道路、景观绿化、铺装、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生态停车场、充电桩、围墙、挡土墙等室外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90.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61.22万元(含**工程费7736.22万元,设备购置费22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69.54万元,基本预备费866.4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93.55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银行融资及业主自筹。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金秀****改革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
**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59.23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46.00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7736.22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44.18 |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25.00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金秀****改革局 2023年8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