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政府采购电子平台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效率,降低政府采购成本,完善小额零星采购程序,依据《关于在省级****政府******服务平台的通知》(****)、《关于省级****政府******的通知》(苏财购〔2024〕127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现针对我校****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应用开展试点,具体通知如下:
一、采购平台
“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包括:****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平台”)、 ****政府******、******。
二、采购实施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工作实际,财务处制定《****政府采购电子平台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附件1),采购范围、方式、流程等均按细则执行。
三、采购规范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分散采购(1-20万元)规范管理,提高采购质效,现做如下强调: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采购事项属于省框架协议电子平台******目录的,应按细则进行电子平台采购。非省电子平台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事项,仍按照《****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校发〔2020〕286号)应优先通过“竞采星”平台进行网上竞价采购,具体按《****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197号)执行。
2.电子平台中“邀请比选”、网上竞价中“邀请竞价”、“单一来源”采购,均需通过“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特殊采购方式审批”后方可进行相应采购程序。
四、相关说明
1.****政府******目录在持续更新,广泛征集供应商,各单位可邀请调研单位入驻平台,以便后续高效开展采购工作。供应商在入驻平台和在平台参与采购活动,均无需交纳任何费用,****政府采购网“关****政府******供应商的公告”(网址: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tzgg/a7/a765430ceef44e9b91a1e4ac25865d3e.html?_t=173****508333)
2.******品目目录的采购事项,均需提前申报采购计划。申购人在完成校内采购立项审批后,****财务处208)申报计划号,****教育厅、财政厅审批)需一周左右。各单位需务必提前规划,预留采购时间。
3.此次电子平台试行是为了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流程。由招标办牵头落实,资产处、****管理部门协同推进。后续****管理部门、明确业务分工、厘清业务职责,请****管理部门强化意识、压实责任、规范采购。
4.未尽事宜,请务必提前咨询:
招标办:025-****1441
****管理处:025-****1155
资产管理处:025-****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