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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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详情
1、租赁公司常规运行50座以上大客车不少于20辆、7座商务车不少于15辆、5座轿车不少于15辆、20座考斯特不少于10辆、吉普车不少于5辆。
2、租赁价格为大客1500元/日、考斯特租赁价格为 1000 元/日、商务车和吉普车租赁价格为 500元/日、轿车租赁价格为400元/日,超出**市**区、**区、**区区划时,大客车租赁价格为 5 /公里、考斯特租赁价格为 4/公里、(如每天超过60公里都需按超出公里数计算)商务车和吉普车租赁价格为 3 /公里、轿车租赁价格为 2.6 /公里。商务车、吉普车、轿车如每天超过60公里都需按超出公里数计算,双**式签订租赁协议后,协议有效期内价格不得调整。
3、租赁公司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法》及相关安全规定,符合准运要求,投标公司所属并提供的车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购买承运人保险(必须含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险每座不得低于60万,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4、租赁公司车辆必须为5年内购置车辆(2019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的车辆),并优先提供购置年限较短的车辆。
5、租赁公司要保证提供车辆的空调、换气窗等内部设施运行良好,并配备灭火器等随车消防器具。
6、租赁公司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驾龄不得低于5年,不得雇佣临时驾驶员。
7、拟派的驾驶员应具备驾驶资格,提供驾驶员驾照复印件,****交警队开具的三年无交通事故证明。
8、租赁公司须在用车后3日内,将用车实际运行核对准确后将开出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同交给甲方(因发票不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收到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5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费用,节假日顺延
服务周期:5天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发布时间:2024-11-07 09:01:37
采购编号:****
座机电话:0452-****400
服务实施地:**省**市**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采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