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辖交通设施养护服务项目(2024年)(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辖交通设施养护服务项目(2024年)(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区辖交通设施养护项目(2024)(二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省**市莞**可园南路3号 3,104,308.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区辖交通设施养护项目(2024)(二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区辖内市政道路等级的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单立柱标志牌立杆、双 立柱标志牌立杆、单悬臂标志杆件、双悬臂标志杆件、门架式标志牌立杆、标志牌、弹性交通柱、突起路标、 轮廓标道路标志标线等。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按招标文件要求 3,104,308.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珍云、王志龙、陈惠敏、陈中明、黄永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参照中华人民共****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套用该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费率计算,下浮10%后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专家评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由中标人支付,按实结算;收费标准参照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0〕1号)及省市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区辖交通设施养护项目(2024)(二次) 2.86510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区辖交通设施养护项目(2024)(二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 通过 通过 37.20 40.00 4.66 8.70 90.56 1 1
******公司 通过 通过 26.20 15.00 4.54 8.62 54.36 2 2
**市****公司 通过 通过 33.20 4.00 4.54 8.55 50.29 3
******公司 通过 通过 23.00 0.00 4.54 10.00 37.54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2号

联系方式:****8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层

联系方式:020-****3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婉娴

电 话:020-****3274

****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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