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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障局与**恒****公司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基层平台信息化提升****小组对平台一年来维保情况验收通过后,项目实施和维保服务要求合格,拟从就业补助资金向**恒****公司支付合同金额10%货款,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仟伍佰叁拾贰圆整(¥135532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596-****890,059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