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7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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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4-11-07 14: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7548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咖啡制品10000吨项目

**开发区昆嘉路469号010幢

****

******公司

项目拟投资10000万元,**咖啡制品10000吨项目,其中咖啡豆5000吨、咖啡粉4000吨、挂耳包1000吨。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至光大****公司。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烘焙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烘焙颗粒物经后燃机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同1根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从严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烘焙产生的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锐****公司年产镀膜刀具2000万支、镀膜机10台项目

**开发区香泾路25号1号厂房

**锐****公司

**华之洁****公司

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进行镀膜刀具加工生产及镀膜机组装,建成后年新增镀膜刀具2000万支、镀膜机10台。

1.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开发区琨澄****公司。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粤岭南包装****公司年产包装产品2500万平方米项目

**开发区澄湖路58号16幢

粤岭南包装****公司

******公司

项目投资1500万元,年产包装产品2500万平方米。

1.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不外排,生活污****开发区琨澄****公司。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印刷、粘箱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4

******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

**开发区新星南路155号

******公司

**金****公司

项目投资5000万元,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1.49亿件。

1.本项目皮膜、钝化、洗涤塔喷淋、反冲洗和地面清洗含氮磷废水经新增氮磷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中水回用系统部分回用于皮膜线含氮磷槽,****水厂接****开发区琨澄****公司;皮膜线不含氮磷清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回用于皮膜线含氮磷槽;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皮膜线、钝化线和地面清洗不外排。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机加工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脱脂清洗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钝化线酸雾和碱洗废气经洗涤塔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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