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柳河镇人民政府环卫一体化物业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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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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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一体化物业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环卫一体化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0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项目类型

单位

****-1

环卫一体化物业服务,建设农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垃圾收集、清运、处理

****

**市**区福彩路2号御金城5号楼1楼

****000.00元/年,(三年费用总额:****000.00元)

金额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期

质量要求

/

1

第一标段

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3年,

合同一年一签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考评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金雷(组长)、谢涛、杨雪玲、亢春鸽、王留喜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7158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https://ggzyjy.****.cn)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镇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85****0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北三环52号1号楼1314,1315号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方式:188****367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方式:188****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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