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投标人:
根据原主体设计单位意见,现就北苑街道国贸大道与丹溪北路交叉****幼儿园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正: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中
| 材质 |
屋面光伏瓦采用单晶硅材料,颜色为红色(最终颜色由招标人定) |
|||||
| 数量 |
光伏瓦有效面积不小于1980平方米 |
|||||
| 总功率 |
光伏瓦总装机容量不小于306kWp |
|||||
| 发电量 |
年发电量: 不小于292240kWh |
|||||
| 其他 |
|
修改为:
| 材质 |
屋面光伏瓦采用单晶硅材料,颜色为红色(最终颜色由招标人定) |
|||||
| 数量 |
光伏瓦的有效面积总计不小于1730平方米 |
|||||
| 总功率 |
光伏系统的装机容量为242 kWp |
|||||
| 发电量 |
年预测发电量为234407kWh/a |
|||||
| 其他 |
|
2. 本工程总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290万元。
3.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本补充招标文件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条款。若与招标文件不符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
****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