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1-07
本招标项目****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市区;
2.2 工程规模:****工程项目监理项目;
2.3 招标范围:公交站台设施维护、零星维修工程、改、扩建工程的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等;
2.4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招标范围内项目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信誉良好;
3.3下载自2022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下载 自2022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监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下载自2022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不得有在监工程;
3.6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房屋建筑专监1名、安装专监1名、市政专监1名: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监理员1名:具有业务培训合格证或学时证明,且具有见证取样(见证取样需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
注:①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所有监理人员(须注册在监理人单位)均需身体健康,持证上岗且不得相互兼职;②监理人必须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及时投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按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进行监理;③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可以以所学专业(即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
3.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市政设施建设、维护或土建、安装维修工程或改扩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标书代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 7 日至2024年11月 28 日14时00分 ;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止(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按照本公告附件中“申请函”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Q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单位确认(程工,189****6380)邮件发送情况。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投标(成交)资格。
6.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3)递交地址:**市外环东路96号****主楼二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标书代写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外环东路 96 号 |
地址 |
**市**区**路58****研究院9幢601室 |
| 联系人 |
沈女士 |
联系人 |
程碧瑶 |
| 电话 |
0513-****9982 |
电话 |
189****6380 |
| 邮箱 |
邮箱 |
****@qq.com |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