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房地产整治专项工作采购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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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房地产整治专项工作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建设局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房地产整治专项工作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建设局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房地产整治专项工作采购

合同金额(元):8995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我局于2024年3月5日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了《****建设局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房地产整治专项工作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服务合同》,项目编号为:****),合同金额为899500元,合同期限自2024年3月5日-2025年3月4日。
二、 2024年9月13日,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印发《关于调整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程序及经费的通知》,对各单位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程序及经费进行调整,同时要求各单位存量法律服务合同原则上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终止。
三、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现需要变更《服务合同》内容,并与****签订《****建设局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房地产整治专项工作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变更内容如下:
(一)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合同中服务期限由“2024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变更为“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确认变更后合同总费用为629650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印发《关于调整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程序及经费的通知》,对各单位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程序及经费进行调整,同时要求各单位存量法律服务合同原则上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终止。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区文锦中路 1008****中心大厦15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中心

地址:**市**区文锦中路1008****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667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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