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岸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 目已由 **市****委员会 以**发改〔2023〕3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资金由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岸区**街道、峡口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处硬化面积308㎡,**污水主管网3700m、入户管网3500m,管线序化3处,**应急避难场所4300㎡、**步道5390m,道路硬化600m,道路病害处置7930m,增设公共照明路灯423盏、荒地整治3662.5㎡。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776.5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79.976013万元
2.4 招标范围:****岸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 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处硬化面积308㎡,**污水主管网3700m、入户管网3500m,管线序化3处,**应急避难场所4300㎡、**步道5390m,道路硬化600m,道路病害处置7930m,增设公共照明路灯423盏、荒地整治3662.5㎡,具体范围及内容见设计施工图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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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服务中心B区3号楼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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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路7号6-1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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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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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老师、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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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5607 | 联系电话: | 023-****7890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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