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青自然资规告字〔2024〕406号 根据原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如下: 一、 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备注 1 高新区崇盛路以西,岙东路上马段1-3号南侧 1261.7 工业用地 50 地块位置位于******公司以南,**排水沟改造工程以北,为一狭长地 二、公示期限 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7日16时止。 三、用地者申请用地的方式 上述工业用地,允****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战略**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2.1.2智能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 上述工业用地,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告所公示工业用地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用地申请以书面方式提出。我局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16时。联系方式如下:标书代写 联系人:********分局 联系地址:**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 联系电话:0532-****6959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期内,若上述工业用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上述工业用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上述地块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予以发布,如有变化,我局将在上述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 2024年11月7日 |